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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人民政府城市副中心垃圾污物处理环境整治工程-马驹桥镇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XM-202011060310

项目名称:城市副中心垃圾污物处理环境整治工程-马驹桥镇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建设工程

预算金额:511.0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城市副中心垃圾污物处理环境整治工程-马驹桥镇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2)质量标准:合格。

(3)建设规模:新建生活垃圾分类驿站67座。

(4)项目位置: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或服务: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和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12月1日,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凡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 投标人必须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0日 至 2020年11月16日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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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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