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中国移动第三代省级业务支撑系统二期北京CRM系统扩容工程(B1727583)一体机 项目(招标编号:TC170A7JB ),招标人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办公会[2017]111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一体机设备系统架构上是由计算节点部件、存储节点部件以及分布式存储管理软件组成,部件节点之间通过高速InfiniBand网络互联,各节点部件为x86架构服务器。 1.2 招标内容 1.2.1 产品名称、数量:本次项目拟招标一体机设备,共2套;每套主存储(不含Cache,系统盘)可用容量不低于24TB;实际处理能力以配置清单中要求的计算或存储节点综合处理能力为准。本次项目涉及到的一体机设备主要用于部署CRM系统订单中心数据库。 1.2.2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一体机架构为内置计算、存储、网络及存储管理软件等一体化预集成设备,一体机主存储系统为分布式块存储架构,对计算服务器提供共享块存储服务,并且用于Oracle数据库场景时存储由Oracle ASM管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2.3 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具备上线条件。本项目各软硬件安装完毕,调试达到招标人标书及需求规格说明书的要求后,系统正式割接上线,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三个月,未出现严重故障即可初验,初验验收测试合格后,双方签署初验验收协议,系统进入正式运行。系统经过6个月正式运行,进入终验。 1.2.4 实施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1.2.5 项目性质:货物招标。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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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接受原厂商投标,也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案例信息以原厂商的应用情况为准,项目实施、售后服务等必须为原厂商提供。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若代理商投标,案例信息以原厂商的应用情况为准)提供自2014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1个成功上线的一体机案例(需是签订正式合同的案例,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清单页的扫描件)。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必须提供近2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提供投标人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2)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并盖公司章。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代理商须持有原厂商唯一合法授权,且不允许原厂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若原厂商与其代理商同时报名,则只接受原厂商的报名。若多个代理商提供的授权书为同一原厂商时,则该原厂商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均不被接受。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 2.9.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若营业执照无营业范围的,须提供工商局网站截图资料)。 2.9.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9.3 投标人应提供核发税务机构开具的涉税证明。或应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的税票(银行扣税回单)复印件、《纳税申报表》(按照投标项目应税性质,提供相应税种)、银行流水单,单据均需加盖应答人公司公章或财务章,3者必须同时提供。(如果为零申报的情况,仍需提供《纳税申报表》,无需提供银行回单及流水单。其中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的企业,提供上一季度的预缴申报表)。 2.9.4 投标人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若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原厂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27日10时30分至2018年01月02日16时00分。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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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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