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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区临时堆土场工程可研(实施方案)项目公告
2020-11-07

启动区临时堆土场工程可研(实施方案)采购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启动区临时堆土场工程可研(实施方案)(项目编号:XAJC-FZ-2020-0156)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投资

1.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4000万元。(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1.4项目概况:启动区临时堆土场建设工作。(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1.5项目比选内容

可研(实施方案)服务范围及内容为启动区临时堆土场工程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工作,并配合可研立项阶段所有支撑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选址、土地预审、项目数字信息建设等工作,完成可研报告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河北省以及雄安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标准和要求。

1.6项目服务周期

可研(实施方案)服务期限为: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之日起10日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

2.比选文件的获取

2.1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响应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2.2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

2.3报名及比选文件下载: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下载比选文件,下载成功后即视为报名,下载时间:2020年11月8日09:00至2020年11月10日18:00。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

(2)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个项目投资额不小于14000万元(含)的市政公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或包含可研编制内容的工程合同业绩);

注:【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合同金额或合同价款、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复印件等证明文件。若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规模的,还需同时提供可研立项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资料复印件】

3.2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比选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或比选)、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比选)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或中选)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或中选)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⑥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4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

4.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9: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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