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稔村中队场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0-11-0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321-202010-445321312002-0056 项目名称:新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稔村中队场地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5,081.29 最高限价(如有):775081.29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新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稔村中队场地改造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服务内容要求 | 采购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1 | 新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稔村中队场地改造工程 | 清表、场地硬底化、绿化修缮、业务楼修缮;对原因电房进行翻新维修;原有围墙油外墙漆翻新,部分围墙拆除和重建;办公楼主楼首层办证大厅内新作服务台;主楼二三楼层加装不锈钢防盗网;执法办公区内的等候区加装吸音墙到天花顶;铺设排水管道,砌筑沙井、检查井、化粪池等工程内容 | 775081.29 |
3.2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3.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4监管部门:新兴县财政局。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5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报价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4、报价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5、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2020年 11 月 13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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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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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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