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佛山市南海区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0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5-202010-112200-0054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3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项目编号:JF2020(NH)WZ0143; 3.2.采购项目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选择商业银行代理南海区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收缴业务除外),按照采购人与代理银行双方签订的委托代收协议管理代收各事项,并足额及时清算划缴代收资金到南海人行国库或采购人在代理银行(或其他中标代理银行)开设的区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3.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每年签订1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分支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同一银行只能以一家的名义参与投标。 (3) 投标人须是具备有效的经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认定的代理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资格的银行(以文件为准)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函》)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函》)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2020年 11 月 2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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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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