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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工作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11-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XLZTB20201023-CC

项目名称: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工作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采购项目概述

1、采购预算:20 万元

2、项目概述:2018年5月,我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制定了《大邑县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2019年4月,成都市发布了全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以下简称基准价),根据基准价“两年一调整”的原则,现已到调整的“窗口期”。近日,市规自局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尽快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工作的通知》(成自然资发〔2020〕21号),对全市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矿业勘查开采活动和上一次已制定基准价的区(市)县应开展基准价调整工作。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成果要求

根据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实际和今后一段时期矿产品需求预测,结合《大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和已启动的《大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调整已发布的6个采矿权矿种(地热、矿泉水、砂岩、建筑用砂、石灰岩、页岩)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和3个探矿权矿种(地热、矿泉水、石灰岩)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确保调整后的基准价符合市场实际。

 

2、保密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信息资料(含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不得遗失和外泄。供应商不得备份、复制或提供给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

 

 

*商务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服务要求,并将调整后的基准价成查果报告提交县规自局,县规自局将以以正式文件分别报送市规自局和市财政局,且须通过县、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

2、服务地点:大邑县。

3、付款方式及条件:

待采购人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

  1. 后续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实施项目过程中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并做好上报审核工作,确保有利于采购人后期工作的开展。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协助采购人完成本项目相关部门的审查工作,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2. 验收方法及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和指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具体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9日  至 2020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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