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三箱(第三批)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70409668)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货物采购明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现场控制箱、检修箱、动力(照明)配电箱材料表现场控制箱、检修箱、动力(照明)配电箱材料表.xls。
交货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
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付款方式:到货款90%,质保金10%。
质保期:从合同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
(3)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在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有大型石化联合化工装置项目或煤化工项目的框架协议供货业绩至少1份 (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和部分实际供货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具有覆盖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0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http://)的供应商操作平台(注: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在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6971879)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前来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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