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浦北福旺、石井风电场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11-2065)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浦北福旺、石井风电场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西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完成华能浦北福旺、石井风电场工程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范围内提供华能浦北福旺、石井风电场工程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现场踏勘,走访政府有关部门、电网公司等有关单位进行资料收集工作等;
3)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外业调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4)保证调查及计算数据的实用性与准确性;
5) 乙方负责开展评审工作,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工程设计变更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6)甲方配合乙方开展评审工作;
7) 乙方配合甲方取得林地永久用地及临时用地批复工作;
8)乙方负责编制浦北福旺风电场工程项目相关伐区设计并取得砍伐证;
9)其他有关工作。
规模:详见概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浦北福旺、石井风电场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根据项目情况修改)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2项或以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类似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封面、工作范围、盖章页等)。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9日9:00起至2020年11月15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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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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