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7.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8.成功在湛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