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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白沙黎族自治县牙义村农田灌溉修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11-09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采购项目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义村农田灌溉修建工程 依据《白沙黎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白府办规【2019】1号文规定,已由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核准采用竞争性谈判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项目业主)为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白沙黎族自治县牙义村农田灌溉修建工程(项目编号:YYZB-2020-65),

1.2 控制价¥601842.85(供应商谈判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其谈判报价无效,所有有效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1.3 建设规模及内容

现浇矩渠道691m、斗门/不穿路(24座)、路涵(φ600)(4座)、渠道底宽0.5人行桥(7座)、渠下涵(1座)、矩形渠道下田坡(2座)。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建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2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本公司2020年5月(含5月)至今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19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本公司2020年5月(含5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材料(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提供本公司2020年5月(含5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并将加盖公章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响应文件内(供应商若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则响应无效)。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附响应文件内(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否则响应无效)。

③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020年5月(含5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缴纳响应保证金

在本公司报名、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并按时缴纳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回单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能证明响应保证金是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的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其他: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请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二东路金茂滨江温泉花园3#楼(C栋)一单元101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外)。

4.3 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供下面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020年5月(含5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20年5月(含5月)至今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19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本公司2020年5月(含5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材料(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提供本公司2020年5月(含5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7)提供《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本单位公章的合法证明(刻章许可证或印章备案证明或公章为企业注册地公安机关备案的合法有效印章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9)法人前来报名,需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其他人员前来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委托函中须明确报名项目名称)。

以上材料原件核查,实行电子证件且不再核发纸质版证件地区,需提供不再核发纸质版证件的相关规定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1309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二东路金茂滨江温泉花园3#楼(C栋)一单元101(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为2020年111309时3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二东路金茂滨江温泉花园3#楼(C栋)一单元101(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00元。供应商须在2020年111309时30分之前,提交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用途:白沙黎族自治县牙义村农田灌溉修建工程YYZB-2020-65。(如供应商无法备注全部保证金用途,可简写项目名称,但必须全写项目编号)。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基本户转账,不接受现金,支付到指定账户:

户  名:海南元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海口海景支行

账  户:3930 0188 0001 19648

8.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

本项目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09: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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