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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含市儿童医院)建设(PPP)项目热力配套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11-09

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含市儿童医院)建设

(PPP)项目热力配套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含市儿童医院)建设(PPP)项目热力配套工程EPC总承包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发投中建市一院新院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吉祥路交叉口西北。

2.2预算金额:约342万元,为自筹资金,已落实。

2.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含市儿童医院)建设(PPP)项目热力配套工程EPC总承包,规划建筑面积219792.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0058.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734.17平方米,热力配套的建筑面积132166平方米。施工范围:①热力交换站设备及安装至设备与站后二次网联接第一道阀门;②热力交换站前一次管网施工并同市政管网碰口。包括热力施工图设计,一次网相关审批手续,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验收移交手续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

2.4工期要求: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周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不含临时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热力工程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提供2017-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需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的文件签字与盖章、投标文件上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的业绩、人员等涉及评标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均予认可。除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都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网站等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24日,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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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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