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
宁夏煤业双马煤矿2020年11月大型通风机采购招标公告
2020-11-10

宁夏煤业双马煤矿2020年11月大型通风机采购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双马煤矿2020年11月大型通风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20622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参考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大型通风机

(>75kW)-通用

2台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双马煤矿指定地点

 注: 

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规格型号仅供参考详见技术文件。

4)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付60%,安装调试运行付30%,留10%质保金

5)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运行调试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所投产品的专业制造商。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投标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且持证人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

2业绩要求:提供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不少于2份FBCD系列对旋轴流式通风机对旋轴流式通风机叶轮直径不小于3.0m;单套风机所配电动机总功率不小于800kW的销售业绩,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与业绩合同需体现一一对应。(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1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1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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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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