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020-1102-FW007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图文制作驻院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选择1家单位进行驻院服务,7*24小时驻场服务(驻场工作地点夜间安排值班人员不少于1人),能按客户的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对特殊大量集中输出或高质量精装制本业务有应急解决方案(备机方案、连锁加工业务等)。院内制作完成的文印成果要主动送达给客户,需在院外制作完成的文印成果及时送达至院内,交给设计人员接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如采购单位对其服务满意且中标方资格未变,采购人可进行续签合同,招标有效期三年。若在服务期内不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如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采购人自身体制变革,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经图文、打字、复印等与本项目相关内容。3.3 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3.4 投标人须在长春市财政局2019-2021年度长春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定点印刷供应商名单内。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1日 至 2020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