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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产业服务数字化平台二期项目项目公告
2020-11-12

受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大兴区产业服务数字化平台二期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061SCCZN230

3.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4.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丰大街三段138

5.       招标人联系方式:张老师010-89292016

6.       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       项目预算:人民币312.24万元

8.       本次招标内容、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用途为:围绕大兴区工业监管形成大兴区工业企业运行监测及高质量发展评价等核心应用,升级大兴产业服务数字化平台支撑管理系统,开发基于数据资源格式的共享交换接口。

项目建设期11个月,8个月内系统上线,其后进行3个月的试运行与验收阶段。

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货物类适用);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货物类适用);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10.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7)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   投标人必须从购买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01111日至1118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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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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