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东场区)场内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 一、项目名称: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东场区)场内道路工程施工 |
| 二、项目编号:20201001020113922001001 |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
| 六、所属项目名称: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
| 七、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二)项目建设规模: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二期100MW风电场工程设计安装34台风单机容量3000kW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总装容量100MW;其中新修建场内施工道路20公里,扩建原有村村通道路14公里。 |
| 八、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 (一)道路 施工范围界限划分:图纸中风机编号1#-5#、9-20#机位对应的新建、改扩建道路施工(场内改扩建道路 6公里、新建道路 8.75公里),以及新建、改扩建道路路段的林木砍伐、电线电缆、光缆通讯线等影响塔筒风机运输的空中障碍物拆除迁改施工。 具体要求:场内道路的施工分二期完成,第一期完成场内道路的路基、路面及排水系统的施工,并铺设宽度4.5米 20 厘米厚泥结碎石路面(级配碎石),成型道路平整度及转弯半径满足套筒风机设备进场需要,设备进场期间进行道路维护 ;第二期吊装工作结束后,进行场内道路路基整理、路面铺设宽度4.5米10cm 碎石磨耗层、完善道路排水系统、安装道路隔离防撞桩及路标指示牌的基础浇筑、制作及安装。道路路基土石方结合风机基础平台土石方进行挖填平衡,不得从路基宽度范围外开挖及堆土。 |
| 九、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广元市剑阁县东南直线距离约 50km 处,其地理中心坐标约为东经 105°36'43",北纬 32°5'42"。位于汉阳镇、高观乡、江口镇境内。 |
| 十、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12 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 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85天。 具体要求: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道路路基工程,具备风机基础混凝土浇筑车辆运输条件;2021年4月30日前具备风机、塔筒等大件设备运输条件。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二)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如2019年度审计未完成可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上述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两项类似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证书、证件材料)。 (2)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包的投标,也可同时中标。 注:近三年定义:2017年10月1日至今。 |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
|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
| (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 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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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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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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