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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广电新闻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采购公告
2020-11-12

采购公告(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项目概况

 (遵义广电新闻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会员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未注册账号的需注册账号后登录)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遵义市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备案编号:449号)

项目名称:遵义广电新闻中心大楼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99.8万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99.8万元/年

服务内容:遵义广电新闻中心大楼A区演播群和B区主建筑群全部区域的物业服务,监控室(消防和弱电)24小时安保值守;消防和以及水、电、气、空调、电梯和燃气机房的巡查;车辆进出和停放管理以及地下车库的保洁工作;并配合完成项目验收、备案、检查工作等内容。除以上内容外,还包括物业管理条例及法律法规应由物业公司完成的其他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均可;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报名前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小、微型(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供应商和设备制造商的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响应;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即开标时统一审查,提供资料不全或资料无效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资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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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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