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YZFJL2020-11-05
项目名称:2021年长春新区机管局办公楼、政务服务中心聘用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0.03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XQZC2020-097
招标项目编号:ZJYZFJL2020-11-05
项目名称:2021年长春新区机管局办公楼、政务服务中心聘用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聘用期限:新区办公楼2021.1.28日至2021.12.31日
政务服务中心:2021.2.10至2021.12.31日
服务地点:长春新区办公楼、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
服务内容:2021年长春新区机管局办公楼、政务服务中心聘用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新区办公楼:队长1名,副队长1名,保安员35名,政务服务中心:队长1名,副队长1名,保安员35名,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2600360元/年(以上费用已包含保安员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及其他全部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新区办公楼2021.1.28日至2021.12.31日政务服务中心:2021.2.10至2021.12.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2)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资格证书》;(3)派驻人员先进行体检,将体检合格人员的信息交我单位备案;(4)企业法人及所有工作于此项目的保安员不得有任何违法犯罪前科劣迹;(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7年至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7)具有2020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20年任意一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0)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1)提供投标人声明书(加盖公章),包含以下内容: ①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2)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省外投标人需在中标后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3日 至 2020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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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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