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仑政办【2019】90 号《北仑区(开发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和关于印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梅财政发【2015】13号)等规定,北京大学宁波海洋药物研究院就选择确定基本存款银行账户开立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本项目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大学宁波海洋药物研究院基本存款银行账户开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BNB-20203305
三、采购内容: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综合得分排序第一名的入围银行,承担“北京大学宁波海洋药物研究院基本存款银行账户”的开立。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银行的服务达到招标要求和投标响应的,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协议,如果服务未达到招标要求和投标响应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
入围数量:1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政策性银行、村镇银行等银行机构,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营业场所”或“住所”载明属于宁波市北仑区域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同时在北仑区(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设有分支机构(通指一级支行及以上金融机构)且经营年限已满3年。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信状况和经营业绩优良,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一家金融机构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出现多家分支机构报名的,开标时凭宁波市分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才能进行投标,否则其响应文件均被否决。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中标后不得分包、合包、转包。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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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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