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0-G3-004472-GDZB
项目名称: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重)GXZC2020-G3-004472-GDZB公开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8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服务内容、质量要求及标准) |
1 | 食材配送服务 | 1 | 项 | 供应品种主要包括:粮油,肉类、蔬菜瓜果类、蛋类、奶类、禽类、鱼类等副食。 (一)供货质量及品质方面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食材三证齐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2.所提供的肉类、蔬菜瓜果、粮油等食品均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3.蔬菜瓜果类必须保证24小时内收成,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枯叶、腐烂、泥沙等现象,并保持整体完整,应属无公害蔬菜水果; 4.肉类应保证来源于南宁市政府指定的定点屠宰专门机构,为当日屠宰的新鲜肉品,并经肉检(卫生部门检疫)检验合格,且必须保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变质、腐烂、泥沙等现象,并保持整体完整,应属无公害肉类; 5.冷冻类及干货类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良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 6.粮油、副食等由大型正规厂家生产,相关证件齐全,不得供应过期产品或临近过期产品; 7.食材价格不能高于市场同类产品时价; 8.购入食材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与需要的原料质量、数量相符; 9. 腐烂变质、有害健康、假冒伪劣的食材不得进入厨房和库房; 10.采购人对商品种类、规格、商标、质量、数量不满意的,中标人需按要求立即换货; 11.送货载体(装、放、运)不得含有污染、污垢、垃圾,需装袋的食材,使用的袋装应是食品级袋子。
(二)数量及验货方面要求 1.中标人保证配送品种质量的准确性(斤两计),并以采购人验货数量为准; 2.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3.中标人每次随货物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作为送收货凭证。 4.中标人的送货清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清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三)价格及调价方面要求 1.价格表每周确认一次; 2.通过市场调查后,由采购方与中标人在原定价格失效前2天共同确认新的价格并签订书面协议; 3.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预见因素造成个别品种价格临时做调整的,中标人应事先书面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
(四)送货时间及地点方面要求 1.一般为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的同意。除此之外,中标人如送货迟到超过3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10%,若超过6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20%,三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安全责任方面要求 1.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的食品必须是合格安全的食品,因其所送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立即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食材没有合法供货来源的; (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4)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5)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六)其他要求 1. 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且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配送任务,并需将送货专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 2. 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3. 及时落实采购人安排的食材突击供应任务。 |
▲商务及其他要求表 | ||||
投标人要求 |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注册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服务采购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采购服务项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6.投标人须承诺所有的食材为非转基因产品(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 | |||
服务期限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 | |||
付款条件 | 每月结款一次,即每月30日前结清上月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 |||
履约保证金 | 按中标金额的1%在签订合同前缴纳给采购人,待2年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 | |||
投标报价要求 | 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投标产品的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服务、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保险、劳保、质保及投标等一切相关费用。 2、食材价格不能高于市场同类产品时价。 3、结算价格=南宁市城内市场调查的食品信息市场价×(1-优惠率)注:以南宁市物价局当月的食品参考价格为基准及市场调查的食品信息市场价格作参照,并且下浮优惠(调味品按批发价,可不作下浮)。 4、投标价格(优惠率)要求:有效的优惠率和平均优惠率范围均为0.00%-5.00%,超出有效范围的将作为实质性不响应处理,视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3日 至 2020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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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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