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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兰山分公司 五、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所属项目名称: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七、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垃圾处理规模为1500t/d,年处理能力为54.75万t,建设2条750t/d机械炉排
2020-11-14


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系统调试(二次)

谈判公告

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兰山分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谈判采购,次采购公告发布后,因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现重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

一、项目名称: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系统调试(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00903030113207001001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兰山分公司

五、代理机构:

六、所属项目名称: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七、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垃圾处理规模为1500t/d,年处理能力为54.75万t,建设2条750t/d机械炉排炉生产线,配1套3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机组年运行不低于8000h。

八、服务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二炉一机建设工程调试服务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九、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供应商服务要求。

十、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具备进场条件,暂定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全厂72+24小时试运行,其中2020年12月30日前一炉一机并网发电。

十一、服务地点要求: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双行村。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丙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17年度和2018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18年(含)之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和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在2017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垃圾焚烧项目机组调试服务业绩(提供服务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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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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