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沂水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供应商须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要求;4、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服务能力;5、具备良好的信用、信誉和质量保证;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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