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樊城区财政局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预算审核单位选取(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15 21:40|发布单位:湖北科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1-25|项目监管地:樊城区|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预算审核单位选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科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区追日路汉北工业园五栋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KL-202011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樊财采备[2020]11001号
3、项目名称: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预算审核单位选取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561.17(万元)
6、最高限价:7561.17(万元)
7、采购需求:
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预算审核单位选取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7561.17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按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收费标准的70%计取。
8、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7月-9月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近两年财务(须提供 2018、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注册不足两年的提供最新的财务情况资料)状况良好,无亏损;
(5)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除拟派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团队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以上人员均应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注册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0年7月-2020年9月连续3个月无间断的社会保险证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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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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