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0年8、9、10月份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因疫情期间未及时缴纳社保,需开证明)及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提供2020年8、9、10月份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因疫情期间未及时缴纳社保,需开证明)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打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1.以上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A4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且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