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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能.嘉湾壹号项目南区E、F组团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2018-01-20
渝能.嘉湾壹号项目南区E、F组团方案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整体概念方案设计涉及南区B、C、E、F 4个组团;第二阶段方案设计涉及南区E、F 2个组团;其中南B组团(N19-1/03地块)用地面积38543M2,容积率为0.86;南C组团(N19-2/03地块)用地面积42088M2,容积率为0.86;南E组团(N19-3/03地块)用地面积50650M2,容积率为1.01;南F组团(N18-3/03地块)用地面积141501M2,容积率为1.01;前述面积为暂定面积,最终以政府批准的面积为准。
2.3招标内容及步骤:本次招标通过两个阶段来确定最终方案中标单位,完成南区 E、F 组团方案设计工作,以及配合招标人方案报建、修改,对后续初设、施工图设计的单位进行交底、指导直至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要求及步骤如下:
2.3.1第一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及评审标准
2.3.1.1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分别以各单位业绩、专业团队、设计作品获奖情况、已完成项目情况等方面结合方案设计报价情况综合评定名次。
2.3.1.2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第一阶段的入围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包干合同,包干总价为¥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若已签订南区B、C组团方案设计合同的单位入围第一阶段,则需按面积比例扣除B、C组团概念方案费用。
2.3.1.3入围单位合同签订后分别完成南区B、C、E、F 4个组团的整体概念方案设计。
2.3.2第二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及评审标准
2.3.2.1入围单位按招标人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同时提交南区B、C、E、F 4个组团整体概念方案成果,招标人及时组织专家对入围单位提供的成果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2.3.2.2按照评审结果确定1家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入围3家单位均按照第一阶段合同包干总价办理合同结算。
2.3.2.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南区 E、F 组团方案设计合同,方案合同包干单价依据为中标单位第一阶段时的报价;合同包干单价乘以对应面积并扣除第一阶段已支付的E、F组团概念方案设计费,作为合同总价。
2.4本工程主要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所需资料、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等为依据。
2.5设计总工期:第一阶段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 日历天内完成整体概念方案设计文本;第二阶段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0 日历天内完成招标人指定组团的方案设计文本并经招标人确认,在60日历 天内完成配合方案报建;若时间有变化,以招标人书面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从2010年1月1日至今(原则上设计完成时间为准,设计完成时间确定方式如下:1、以规划方案的批复文件时间或方案版总图时间。2、有审图单位盖章施工图版总图时间或施工图审图报告时间来确定。3、若无上述证明材料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已完成5个方案设计或方案至施工图设计项目的基础业绩,一个合同对应一个基础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3.2.1需完成2个别墅(叠拼、联排、双拼、独栋等)的计容面积在30000m2及以上的项目、3个多层住宅的计容面积在50000m2及以上的项目。同一项目别墅、多层住宅均满足上述条件时,只可作为一个别墅或多层住宅项目业绩计算。面积以方案批复、施工图审图报告对应的总图上的面积为准。
3.2.2投标人提供的已完成项目的证明资料要求如下:
1、签订方案合同的需提供合同、规划方案的批复文件、方案版总图
2、签订方案至施工图合同的需提供合同、规划方案的批复文件和方案版总图,或合同、施工图审图报告和施工图版总图。
3、合同主要体现双方单位、合同主要内容、项目规模、签订时间、约定工期等;总图中主要体现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设人员、各项指标(面积、业态等),总图比例为1:500且要套原始地形图,施工图版总图要有审图单位签章。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合同、规划方案的批复文件、方案版总图或施工图版总图统一装订成册。
3.2.3提供的资料中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应相互对应,若不能对应,则该项目不作为业绩统计。
3.3 若投标人为市外设计企业的,必须按照《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2013] 310号)通过了年度备案(其《入渝登记备案证》须在有效期内),且备案资质与本次招标的资质要求相适应。
3.4投标人应具有专业完备、人员充足的技术团队;最少要提供注册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电气工程师1名、注册公用工程师1名,并提供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
3.5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税务局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应资格认定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报名在,交标书费后即可下载标书,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97日起至2017913止在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在上发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信息。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79元,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报名申购招标文件时缴纳。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电汇底单及以下信息请一并发到lijinbao@cweme.com邮箱。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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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帐号:
邮寄地址、联系人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9281000分,地点在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桥北苑2号2栋1001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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