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0-21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绿植花卉租赁摆放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用途 | 数量 | 预算金额(含税,元) | 简要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磋商保证金 |
1 | 绿植花卉租赁摆放服务 | 绿植花卉摆放 | 1项 | 260000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本部及岳峰南部大楼及四个分局(具体以采购人指定) | 12个月 | / |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
(3)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和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磋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及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磋商。
注:1.以上资格条件,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2.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7日 至 2020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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