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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安溪县水电开发总公司金龙现代广场房产经营权承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KDZB20185

项目名称:金龙现代广场房产经营权承包服务

预算金额:408.955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8.955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投标邀请书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建省安溪县水电开发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金龙现代广场房产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QZKDZB20185

二、项目名称:金龙现代广场房产经营权承包服务

三、项目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五、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 2020 11 月 18 日至2020 11  24 17:30时截止;

请各潜在投标人至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2层(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认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转账需附上凭证]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12  08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20 12 08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2层(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2层(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福建省安溪县水电开发总公司

      单位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233514、23231088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2层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5-26293355

电子邮箱:qzkd2015@163.com        传    真:0595-22868107

十四、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户  名: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2710100100092754

报名费及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行:安溪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厢信用社

户  名: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     账号:9070911010010000047540

十五、本次采购解释权及招标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 17日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8日  至 2020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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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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