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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宣传部长春市绿园区2021年度网络平台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GY-2020067-FW-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2021年度网络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规模:

一标段:2021年度快手等短视频宣传工作,负责绿园区政务类快手平台运营

    二标段:2021年度域内新媒体宣传工作,负责绿园区政务类微信平台和资讯类微信平台的运营

(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4)采购范围:长春市绿园区2021年度网络平台运营服务项目全部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36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8日  至 2020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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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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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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