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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总院建设项目医疗工艺流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1-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011-8212-0008

项目名称:禅城区人民医院总院建设项目医疗工艺流程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20,000

最高限价(如有):392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禅城区人民医院总院建设项目医疗工艺流程咨询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元)

禅城区人民医院总院建设项目医疗工艺流程咨询服务

1项

与本项目的设计进度相匹配,直至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及预算正式批复为止

3920000.00


1)禅城区人民医院总院建设项目医疗工艺流程咨询服务,详细内容及参数详见本采购文件“项目需求”内容。

2)各供应商必须对整个项目内容进行投标不得进行拆分;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转包。

3)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本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如供应商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与本项目的设计进度相匹配,直至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及预算正式批复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境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原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1  19 日至 2020 11 2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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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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