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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2020-11-18

鲁山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C2020-Bg110

2.项目名称:鲁山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50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一标段

重点救治药品

2088350

2088350

2

二标段

医疗救治设备

1911650 

1911650 

2

三标段

医疗防护物资

3500000

35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防疫物资一批,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和参数要求”

(2)仓储期限:五年;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

7.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一标段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

二标段、三标段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至2019年的财务报表);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3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7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未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须为发布公告之后。

3.8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投标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签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注: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允许各供应商同时下载和投报多少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同一个供应商在不同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以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作为其中标标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2月9日,每天上午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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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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