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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xx周转库建设项目和xx暂存场地改造项目(701工房2号大棚)建安工程及室外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2020-11-18

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xx周转库建设项目和xx暂存场地改造项目(701工房2号大棚)建安工程及室外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周转库建设项目和xx暂存场地改造项目(701工房2号大棚)建安工程及室外工程已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xx周转库建设项目和xx暂存场地改造项目(701工房2号大棚)建安工程及室外工程包括xx工装周转库及新建701工房2号大棚等2个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XX工装周转建筑面积2216㎡,高度13.80m;701工房2号大棚建筑面积560㎡,高度为8.3m,结构形式为门式钢架结构+钢框架结构。项目包括建筑物主体工程及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内容以及建筑物总图工程中的道路、广场等内容。本项目包含图纸、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2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

2.3 工程建设地点: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惠安厂区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1)申请人为独立法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须提供入陕备案信息(申请人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www.shaanxijs.gov.cn/)”可查询);(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且在本项目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当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7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9日 09时00分00秒至2020年11月24日 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注册并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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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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