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卧龙政采磋商-2020-107
项目名称:卧龙区七一街道办事处2020年“诸葛书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57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57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书屋书籍及电子设备(图书5298册、配套电子设备1套)、书屋的基础装修(含:天花改造、墙面造型、地板及书柜家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此项以供应商承诺为准,格式自拟。)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1年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7第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书);3、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4、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网页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9日 至 2020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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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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