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医疗设备购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郑上财-磋商-[2020]-282、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医疗设备购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467,390.00元最高限价:146739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 1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医疗设备购置1467390 146739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发热门诊医疗设备一批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1电子血压计32电子体温计33手持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14除颤仪15心肺复苏仪16负压担架(气罩)57自助挂号缴费机18有创呼吸机-(核)19过氧化氢消毒机110全自动雾化空气消毒机11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核)112全自动尿液分析仪113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核)114全自动粪便分析仪-(核)115生化安全柜116全自动血凝分析仪-(核)117排风扇20注:标注-(核)的产品为核心产品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原厂整机质保12个月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2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4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投标产品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6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3.7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层1901室3.方式:现场领取,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0年11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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