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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城南汽车客运站玻璃幕墙工程采购公告
2020-11-19

项目概况

  黎平县城南汽车客运站玻璃幕墙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德凤街道五贵路4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1-30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黎平县城南汽车客运站玻璃幕墙工程
  • 项目编号: 黎财采(2020)174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项目序列号: /
  • 采购主要内容: 黎平县城南汽车客运站玻璃幕墙工程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1,314,995.67(元)
  • 最高限价:1,19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信用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该项报名时现场查验,不需提供截图,如有失信违法记录,没有报名资格。
  • 特殊资格要求: (二)特殊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备案,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者身份证。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0-11-19 09:00:00至 2020-11-26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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