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1106Z1166-3
项目名称:吉林市船营区环卫保洁处清雪车、扫路车、洒水车等车辆维修项目(第三标段)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34台车辆的维修与保养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吉林市船营区环卫保洁处清雪车、扫路车、洒水车等车辆维修项目(第三标段)已由吉林市船营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按采购人吉林市船营区环卫保洁处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5).如同一公司下属的不同支公司或者分部,参与同一个采购项目,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且近年具有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9).投标人除具备以上条件还需具备足够的修理场地及车间(500㎡以上)并提供租赁协议或产权证件,需与执照注册地址一致。(10).投标人可对该项目中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9日 至 2020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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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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