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活性炭询比公告
中节能保南(蠡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 一、项目名称:保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活性炭 |
| 二、项目编号:20200902030112812001001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保南(蠡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
| 六、所属项目名称:保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 七、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二)项目建设规模:保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南庄镇后刘市村国营农场废弃砖窑,总占地面积68938㎡,项目建设投资约为47932万元,设计规模为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吨,年焚烧垃圾处理量为36.5×104 t/a。建设2条500t/d机械炉排炉及2套烟气净化系统,配置2×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相应的焚烧炉渗滤液处理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炉渣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及相应辅助生产设施和办公及生活设施。 |
| 八、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共一标段 |
| 九、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报价人负责活性炭供货、指导询价人使用、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制造商/供应商提供的活性炭须满足或优于询价人提供的质量要求,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格书》。 |
| 十、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卖方应于每次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送货到买方指定位置,并负责卸货。 |
| 十一、采购货物交付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蠡县 |
|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二)其他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生产制造商或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信誉良好,无履约不良、被投诉情况,所承担的总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一名的报名。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3项活性炭供货业绩(需要提供合同、用户名称、规模、投用时间、联系方式等证明材料) |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
|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 11时30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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