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横琴口岸智能查验台及视频防尾随设备搬迁至中山客运港口岸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11-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CC-020-BGG-0126-1

项目名称: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横琴口岸智能查验台及视频防尾随设备搬迁至中山客运港口岸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4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采购人确定本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2.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6. 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7.8.3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27.9 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进行报价。谈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至谈判当天,由采购代理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复核所有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并提供给谈判小组作为评审依据,如查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报价文件未提供信用报告的,则由谈判小组否决其报价;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在报价函中承诺);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活动(在报价函中承诺);5)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0日  至 2020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