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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2018年机务装备机车视频监控配件年度生产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2018-01-29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2018年机务装备机车视频监控配件年度生产物资采购项目第一包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配件框架采购重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2018年机务装备机车视频监控配件年度生产物资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1包: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配件框架采购设备采购进行重新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9484/01.

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1包: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配件框架采购项目;

(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型号等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按招标人要求一次性到货。

交货地址:陕西省神木县店塔镇神木北站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机务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投标人曾经开具过的含税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投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能开具含税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应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或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及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第1包: 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配件框架采购项目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贸易商。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贸易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所代理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应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生产企业授权的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配件销售证明,及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b.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需具有所投产品2014-2016年不少于3份的供货业绩合同(业绩必须包括本次招标货物中的屏幕显示器、监控主机、监控记录);投标人是贸易商的,需具有所投产品2014-2016年不少于1份的供货业绩合同(业绩必须包括本次招标货物中的屏幕显示器、监控主机、监控记录);所有供货业绩合同需附本合同的销售发票复印件,且发票复印件不得遮盖物资名称、发票总额和发票代码;

c.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软件与系统集成的CRCC认证;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生产企业和其授权的贸易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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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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