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212-4605-70-B1
2.项目内容:茂名首站二期扩容改造项目闸阀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成品油管道或油库建成后,在水联运和投油期间,应免费提供现场售后服务,接电话或书面通知后72小时内派员到场,需提供书面盖章承诺书。 2.投标商固定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所配电动执行机构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格书要求完全响应,不接受负偏差,提供每套阀门与电动执行机构配套规格选型计算书,需提供书面盖章承诺书。 4.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在长输成品油管道或配套油库项目至少有三项平板闸阀配套电动执行机构成熟应用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5.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在成品油管道或配套油库项目至少有三项DN550,CL150或DN400,CL300平板闸阀及以上口径和压力等级供货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及使用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6.厂家必须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7.阀门厂家应通过API6D、API6FA、TS等系列认证;阀门配套电动执行机构厂家需提供产品对应的防爆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相关证书并加盖公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月30日10:00时至2018年2月6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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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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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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