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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圳镇东岭村扶贫产业种植大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
2020-11-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27-202011-712-0044

项目名称:三圳镇东岭村扶贫产业种植大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75,014.49

最高限价(如有):1175014.49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三圳镇东岭村扶贫产业种植大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其他构筑物施工;

2)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与本单位具有连续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关系证明。

4)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已领购本项目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1  23 日至 2020 11 2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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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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