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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公安局火花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及辅助用房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11-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DZ(2020)QSFJ-(T)001

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火花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及辅助用房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工程规模

徐州市公安局火花派出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约3500㎡,主要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空调、通风、消防、道路硬化、绿化等附属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约1400万元,监理费约19万元。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能够对徐州市公安局火花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及辅助用房项目监理建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包含监督、检查、验收、协调等);并通过标准规范的监理工作,对徐州市公安局火花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及辅助用房项目监理建设全过程进行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和风险控制。要求投标人对项目建设进行整体目标管理、信息及文档资料管理、培训管理、组织协调。

(三)监理范围与服务周期

监理范围包括项目施工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徐州市公安局火花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及辅助用房项目监理竣工验收完成止。

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本次招标对供应商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至 2020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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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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