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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质量追溯制度试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ZC200604

项目名称:开展质量追溯制度试点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招标范围包括:制定相应行业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应用方案;建立相应行业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平台,开展相应行业应用试点,实现试点行业产品的溯源编码、标识管理、品牌信息和产品信息管理、追溯信息查验、统计等;提出质量追溯工作政策建议;四是总结试点经验,研究提出市场监管框架下完善我国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政策建议。
  • 服务时间:一年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包号

    包名称

    采购数量

     

    最高限价

    实施时间

    实施地点

    1

    家具

    1

    20万

    一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电水壶

    1

    20万

    一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儿童玩具

    1

    20万

    一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六条: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规定;(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至 2020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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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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