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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包三:蚌埠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复核除磷(重新招标)[重发公告]招标公告
2020-11-23


包三:蚌埠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复核除磷(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包三:蚌埠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复核除磷(重新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0030202010119700100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六、所属项目名称:无
七、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主要经营范围为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排放设施;污水处理服务;给排水工程设施的咨询、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安装、运营、技术服务;水处理技术科研、开发、利用;其他与水处理相关业务。
八、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本次招标范围为蚌埠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所属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蚌埠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淮上区分公司、蚌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2020-2021年度除磷药剂集中采购。合同执行期自合同生效起一年,按各厂生产需求按需供货,每月按各厂实际处理水量分别结算。
九、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收到采购需求人通知后24小时内送至指定地点
十一、招标货物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十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次采购标的物在经营业务范围内)。 2.2投标人须具有本次采购范围内标的物的生产能力、运输能力及法规所要求的生产资质。 2.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需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 2.4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五年以上水处理药剂生产经验。 2.5投标人在2017-2019年度内就本次采购标的对应药剂平均每年度销售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提供销售合同及当年度发票底联复印件并盖章)。 2.6 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度)经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为盈利企业。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9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ebidding.cecep.cn)注册并于在规定的截至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 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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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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