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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1-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0]HMZB[CS]2020006

项目名称:2020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120 ) 天内交货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C020302-数据加工处理服务数据加工处理服务1(项)档案信息化建设385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120 )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发布后响应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响应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1.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档案数字化类);福建省外企业的须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依据国保发【2012】7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乙级资质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应经委托印制业务的机关、单位所在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2.供应商需持有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描述: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3)明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 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磋商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0日  至 2020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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