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2020-QY278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北站交警中队快处点及定损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5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5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北站交警中队快处点及定损中心改造项目 ,1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已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审计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表等,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7、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接受磋商过程中的补充。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9、(一)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二)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注:(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至 2020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