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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直流系统蓄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2-01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1号机组直流蓄电池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SIEZB180500448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直流系统蓄电池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110V蓄电池共104节,220V蓄电池共105节,包含蓄电池的安装和对废旧电池的拆除、回收处理(具体见技术规范书)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投标人必须是铅酸蓄电池制造的生产商或铅酸蓄电池生产厂家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商家的授权函。

3.2投标产品在国内有不少于2项电力行业1500AH阀控蓄电池使用业绩,并需运行5年以上;(需提供使用方盖章的运行证明,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及使用方联系方式)。

3.3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

3.4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

3.5非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6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审核地点详见)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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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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