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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主岭市棚户区改造地块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LDHGK-22

项目名称:2020年公主岭市棚户区改造地块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194.999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94.999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0JLDHGK-22

 

根据公主岭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201120]-0252号,吉林东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20年公主岭市棚户区改造地块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1.2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等相应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其他在建工程。

1.3 近三年(2017年-2019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良好资金资信证明文件);

1.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1.5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内容:2020年公主岭市棚户区改造地块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涉及蓝鹤西、向阳村二屯、向前村五屯三处地块,新建爱华路、中华街、规划路、金融街、蓝鹤西1-3号路等五处街路的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给水、热力工程及金融街1×13+1×16+1×13米跨30米宽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蓝鹤西3号路4×13米跨15米宽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采购项目预算:7194.9997万元。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公主岭市紫金公馆门市A17-03持下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开标3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电力集采招标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公主岭市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434-629011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东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公主岭市紫金公馆门市A17-03

联系人:吕工                                   

电    话:0434-5067766

行业监管:公主岭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4-6200358

2020年11月24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等相应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其他在建工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5日  至 2020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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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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