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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粉煤灰、灰渣、石膏搬运项目招标公告
2020-11-24

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粉煤灰、灰渣、石膏搬运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11-2226-01)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

1.招标条件

本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粉煤灰、灰渣、石膏搬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西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滨河路南。

2.2 服务内容:2021年粉煤灰、灰渣、石膏搬运  

2.3服务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负责全厂除招标方销售以外的灰、渣搬运及石膏库装载石膏和石膏搬运。

(1)搬运车辆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车辆处于健康状态,按照要求及时拉运。

(2)保证粉煤灰、灰渣、石膏从厂区出料口搬运到灰场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车辆安全、有序管理。

(3)每车以电子计量磅进行统计运出灰、渣、石膏数量,该数量作为生产经营测算费用的依据。

(4)厂内石膏库管理及石膏(含销售和特殊情况临时堆放石膏)的装载。

(5)石膏库内堆积石膏使用装载机装至搬运车辆内,库内石膏堆放整形等工作。

(6)清扫石膏库内卫生,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定期清扫冲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8年1月至今,以服务期开始时间为准)燃煤电厂至电厂灰场的粉煤灰或灰渣或石膏搬运两项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报告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并附搬运业绩6个月的业务往来发票复印件。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4日9:00起至2020年11月30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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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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