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塔河县卫生健康局_塔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购买防疫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24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塔河县卫生健康局_塔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购买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 日 13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0116

2.项目名称:塔河县卫生健康局_塔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购买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659,945.80 元 (预算内:1,659,945.80元,预算外:0.00元,自筹:0.00元)

5.最高限价:1,659,945.80 元

6.采购需求: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护目镜等54种医用物资具体参数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8.交货地点:塔河县卫生健康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9.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10.质保期:一年。

11.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具备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专业能力;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采购政策;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0年11月25 日至2020年12月 01 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