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越秀区少年儿童体校体育器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4-202009-114527-0001 项目名称:采购体育器材 预算金额:670,000 最高限价(如有):67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0年越秀区少年儿童体校体育器材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2020年越秀区少年儿童体校体育器材采购,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以及验收。 (3)本项目不分包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或服务,监督管理部门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5)品目名称:体育设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以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采购代理机构 根 据 评 审 时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7.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0年 12 月 0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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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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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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