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海工-香港LNG化学药剂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 货物名称: | 海工-香港LNG化学药剂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0周 |
| 数量: | 40.8立方米 |
| 交货地点: | 香港国际机场或香港国际货柜码头 |
| 项目概况: | 香港海上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总承包工程项目需购置一批化学药剂用于本项目管线试压使用。 |
| 项目所在地: | 中国香港地区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如果投标人为境内注册公司,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明确包含化学药剂或同类产品; 2、如果投标人为境外注册公司,需提供有效的公司登记注册证明; 3、本次招标接受投标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所投货物制造商同意其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唯一正式授权书;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4、提供本次货物的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至少两项管道清管试压所用化学药剂(含缓蚀、除氧、杀菌剂)的供货业绩合同,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前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6、投标人提供的化学药剂需要符合CEFAS关于海上化学品规定的危害等级为金色级别; 7、投标人提供的化学药剂的96小时半数致死浓度LC50不低于100mg/L; 8、投标人应承诺提供的化学药剂预计排放浓度小于或等于200mg/L; 9、投标人应提供化学药剂的安全数据表和技术规格书。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11月25日到2020年1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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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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